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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环保厅公示5个电力项目环评信息:2个火电

2016-06-13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17次

大别山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06

为满足湖北省及黄冈地区电力负荷增长需要,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及供电可靠性,扶持麻城革命老区经济建设,根据《湖北省大型火电项目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拟建设大别山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态度及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工程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别山电厂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

项目概要: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中馆驿镇。本期扩建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2×1990t/h煤粉炉。同步建设高效除尘、脱硫和脱硝装置,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并对一期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以新带老”措施。本期工程燃煤利用一期工程已建铁路专用线运输进厂;供水采用带自然通风冷却塔的二次循环供水方式,水源为浮桥河水库;排水按“分类处理、用污排清、循环利用”原则设计;改造一期工程湿灰场为干灰场作为事故备用灰场,灰渣及脱硫石膏拟全部综合利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施工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

2、运行期: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环境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锅炉烟气采取静电除尘、高效湿法脱硫、SCR脱硝措施,使得烟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并安装自动连续监测系统,与环保系统联网。

2、各类废污水按“分类处理、用污排清、循环利用”原则设计。

3、采用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设备;对汽轮发电机组加装消声、隔声装置;对可室内布置的高噪声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并加装通风排风消声器;送风机入口安装消声器、锅炉排汽阀门装设消声器。

4、灰渣、脱硫石膏拟全部综合利用,暂时无法综合利用时运至事故备用灰场分区堆存,灰场采取防渗措施。

5、对一期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采取“以新带老”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厂址符合当地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

3、在采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烟气污染物SO2、NOx、烟尘、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的限值要求,并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

4、通过采取相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对一期工程实施噪声治理后,对周边区域的声环境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各类废水经分类收集处理后按用污排清原则循环利用,废水排放不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噪声污染影响。

6、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本工程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应标准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发布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gov.cn/),可供公众查阅了解相关情况;查阅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如需进一步了解有关环境影响情况,可于该期限内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告就工程的环境保护问题征求所在地和与工程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工程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实名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或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代表处;

联系地址:湖北省麻城市中馆驿镇

邮编:438300

联系人:舒礼明

传真:0713-275202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编:430071

联系人:石睿

传真:027-65262810

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武汉代表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25MW热电联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10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25MW热电联产项目。

工程概要:现有厂区内增建1×130t/h循环流化床锅炉、1×25MW背压汽轮发电机组,热电联产。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路29号;

邮编:443007;联系人:盛宵;联系传真:0717-6530299;电子邮箱:shx923@163.com。

三、环评机构

单位名称: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

邮编:430071;联系人:刘皓磊;联系传真:027-65262810;电子邮箱:lhl5546@csepdi.com。

四、环评程序内容

(一)工作程序——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评价工作等级;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和现状调查及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分析汇总取得的资料和数据,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

(二)工作内容——工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公众参与;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程序

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完成后,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www.hbepb.gov.cn及宜昌市环境保护局网站www.ychbj.gov.cn进一步公布环评信息。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对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空气、水、噪声、生态等方面环境影响的看法;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原由;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意见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进一步信息公示确定的截止日为止,通过上述地址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湖北兴瑞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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