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设单位委托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承担光大生物能源(灵璧)有限公司生物质能发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要求,在报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进行环评报告书全文公示。目前,《灵璧县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拟向安徽省环保厅报送本项目环评报告书,特此进行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文公示。
根据本项目建设情况及环评报告书内容,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来电、来信等方式对项目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信息:
(1)建设单位:光大生物能源(灵璧)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总,电话:18913495036 ,E-mail:50081212@qq.com
(2)环评机构: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耕,电话:0472-6958742,传真:0472-6966791,E-mail:chengeng@beri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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