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1-83987579(南昌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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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邮编:330038
项目名称
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经开区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现有麦园垃圾填埋场的东侧
建设单位
南昌水业集团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2400t/d,配置3条800t/d垃圾焚烧线,配备2台3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年发电量为3.577×108kWh,年上网电量为2.860×108kW?h。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污染防治
1.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须实施雨污(废)分流。
2.垃圾坑渗滤液、垃圾卸料区及垃圾卸料车冲洗水、车间冲洗水、地磅及引桥冲洗水、初期雨水、实验排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UBF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NF纳滤+RO反渗透)处理后,清液回用于循环冷却系统,浓水回用于石灰浆制备工段。
3.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入红谷滩污水处理厂处理。
4.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化水站排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废气污染防治
1.焚烧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器+SCR”工艺处理后,通过110米高集束烟囱排放。
2.对活性炭使用量实施计量。按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在线监测因子包括烟气量、烟气温度、颗粒物、SO2、NOX、HCl、CO等。炉内监控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应与环保部门联网。
3.飞灰仓、水泥仓、石灰仓和活性炭仓粉尘通过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
4.垃圾坑为密闭负压式,恶臭气体作为燃烧空气引至焚烧炉燃烧;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的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将恶臭气体吸风排至垃圾坑负压区。焚烧炉检修、停炉期间,通过风机将垃圾坑臭气抽至活性炭除臭装置除臭后排放。
5.采用全密闭式垃圾运输车,优化垃圾运输车运输线路,减少垃圾运输过程对沿途敏感点的影响。
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应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吸音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1.应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转运应在环保部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2.焚烧炉炉渣作为制砖原料综合利用;焚烧飞灰属危险废物,经水泥+螯合剂固化处理且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的进场要求后,送南昌市固废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飞灰填埋库区填埋;渗滤液处理站污泥须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其处置去向,若为一般污泥,送本厂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活性炭、脱氮系统废催化剂、废布袋、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储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废抹布、废手套收集后,送焚烧炉焚烧。
3.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应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设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
垃圾贮坑、渗滤液处理站、污水收集管网、固废临时贮存场所、飞灰稳定化车间、垃圾卸料大厅、事故池、初期雨水池、柴油储罐区等按照《报告书》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采取防渗、防腐处理,防止项目运营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环境监测要求
试运营前,应在厂址全年主导风向下风向最近敏感点及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附近各设1个监测点进行大气中二噁英监测,在厂址区域主导风向的上、下风向各设1个土壤中二噁英监测点。
运营期间,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对污染源、环境敏感点空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空气、土壤及地下水等进行环境监测,其中废气污染源、环境敏感点空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点空气、土壤环境监测应包括二噁英因子。废气污染源的二噁英监测频次不小于1次/季。
施工期环境保护
1.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填埋场现有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泥浆水及设备冲洗水等经沉淀后回用。采取平整、压实、设置沉砂池和拦土墙等工程措施,并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建设期应实施围挡作业,采取建筑材料加盖蓬布、定时洒水、及时清扫废物、运输车辆加盖密闭运输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3.施工期间应尽量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施工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了公众参与。
拟受理公示期间公众意见的反馈
拟受理公示期间部分公众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通过大江网、江西日报、南昌发布、南昌电视台等媒体以及通过电话、书面等方式进行了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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