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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2017-08-17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93次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位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晓星大道以东、纬四路以北D-4-1地块,建设一座日处理1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占地约120亩,采用2条750t/d机械炉排型焚烧线,配套建设渗滤液处理站和烟气净化系统等。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本项目的实施,将解决衢州市区生活垃圾处置问题,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包括采用密封性能好的垃圾运输车辆,配套完善的烟气处理和污水处理设施,加强固体废弃物及噪声防治措施等,垃圾集中处理产生的污染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改变选址区域的环境质量等级。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厂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并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运营期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包括焚烧废气采用SNCR脱硝+旋转喷雾半干法脱酸(SDA)+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器+SCR+湿法(NaOH溶液)+烟气再加热(GGH)的烟气处理工艺,处理后优于欧盟2010和国家2014标准排放;项目产生的垃圾渗滤液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炉渣冷却后供资源综合利用;设置除灰系统将飞灰收集至飞灰库,输送至飞灰稳定化车间并进行稳定化处理,满足要求后可送政府指定场所安全填埋,各类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等。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功能区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各环境影响专题评价结论表明,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工程的选址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即日起可到建设单位处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时间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如要了解进一步信息,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时限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评信息发布后,将开始项目环评的公众参与活动。对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将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咨询意见,此外公众也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7年8月16日起至2017年8月30日。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筹)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105701972

  E-mail:jianghuaqing@ebchinaintl.com.cn

  (2)环评单位名称: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7996779

  E-mail:tomzjz@163.com

  (3)环评审批单位:衢州市环保局

  单位地址:衢州市柯城区江郎中路2号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570-3890106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报送环保部门审批前在浙江环科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公开。

  发布单位:光大环保能源(衢州)有限公司(筹)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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