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吉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与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签订了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二期工程设计合同,合同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
动力站二期工程位于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煤电煤化工工业园区内,距吉木萨尔县城直线距离90km,距公路160km,距五彩湾镇35km,容量5×350MW。
动力站二期工程是吉林院与东方希望集团在新疆继设计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一期工程、新疆东明塑胶有限公司动力站一期工程后的又一次合作。目前,新疆东方希望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动力站一期工程1、2号机组已顺利投产,其它机组正在紧张建设过程中。
本合同的成功签订,提高了吉林院在新疆电力设计市场的占有率,扩大了影响力,对吉林院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后续其它项目的开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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