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发布《2018年第3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公示》,共涉及17家发电企业的46台发电机组,超限期总计为181小时。详情如下:
2018年第3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
超低排放情况公示
现将2018年第3季度湖北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情况予以公示。如对公示数据有异议,请相关燃煤发电企业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核,并提供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如无异议或逾期未申请复核,省生态环境厅将把此情况函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网省电力公司,作为超低排放电价的考核依据。
联 系 人: 省生态环境厅总量处 刘畅
省环科院 陶兆赟
联系电话:027-87167367、87592368
2018年12月20日
2018年第3季度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考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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