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做好淘汰关停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工作暨下达2018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第一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228号)要求,现将新疆自治区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予以公告。
经自治区经信委组织相关部门和电力专家验收,截至2018年11月20日,新疆自治区已经完成国家下达的2018年煤电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共关停淘汰煤电机组133.1万千瓦,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30.6万千瓦)的101.9%。具体关停机组信息见下表:




特此公告。
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国防科工办)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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