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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区:已建和拟建小水电站86个 拆除5个

2018-11-28来源:中国火力发电网 点击:157次

涪陵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排查区内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的小水电,分类清理整顿,开展生态修复,切实维护长江经济带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来源:微信公众号“涪陵环保”)

一、摸清底数

我区已建和拟建水电站86个,涉及河流20余条,总装机容量84390千瓦。已建电站84个,总装机容量82110千瓦;拟建电站2个,总装机容量2280千瓦。其中引水式电站77个,坝后式电站6个,混合式电站3个。86个水电站完成环评手续或备案手续84个,完成环保竣工验收76个。

二、分类整顿

对全区所有小水电项目按拆除类、保留类和整改类三类方式进行分类整顿,其中拆除类5个,保留类1个,整改类80个。对20余条河流的生态影响评估报告进行技术评估,待市上审定整改方案后按照一站一策具体实施,2019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强化环评

严格新增小水电站及增效扩容电站的环境准入,对现有小水电开发情况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并根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结论完善运行或在建、拟建小水电项目的环评手续及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督促小水电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各个阶段,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完善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最大限度地减轻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不利影响。

四、加强领导

区政府成立涪陵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明确区水务局是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的责任主体,负责以河流为单元开展生态影响评估,对每个小水电项目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区环保局负责清理小水电项目环评管理情况、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采取情况,对违法项目进行查处;其他各部门按照相关职责,共同推进小水电分类处置工作。对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在小水电整顿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瞒报漏报、推进缓慢的,将严格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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