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
建设内容: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600吨,2台日处理能力300吨的垃圾焚烧炉、2台4.0MPa、400℃、27.2t/h立式锅炉、1台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建设单位:广安能投华西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广安市岳池县普安镇斑竹园村(原广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场地内),与环评拟建地点一致。
工程投资:项目实际总投资3.82亿元,均为环保投资。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4年1月开工,2015年7月建成。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保设施施工单位: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环保设施及措施已基本按环评要求建成和落实。
1.废气治理措施:
2台焚烧炉烟气经2套“SNCR+半干法(石灰浆)+干法(石灰粉)+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处理后由1根80m高烟囱排放;主要采取了确保燃烧均匀充分及控制炉膛燃烧温度等措施控制二噁英的产生及排放。焚烧系统尾气排放口设置有温度、压力、流量、烟尘、HCl、HF、CO、NOX、SO2、CO2在线监测设备。
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垃圾运输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垃圾贮坑全密闭设计,垃圾贮坑与卸料平台间设置自动关闭卸料门,维持垃圾坑负压;垃圾贮坑顶部设置带过滤装置的一次风抽气口,将臭气抽入焚烧炉焚烧,设置有停炉检修臭气抽排和活性炭过滤装置;渗滤液处理站调节池及厌氧池产生的废气收集至垃圾坑抽入焚烧炉燃烧。通过分别在生产中心(含卸料平台、垃圾仓、焚烧主厂房、渣坑、烟气净化厂房)和渗滤液处理站边界外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进一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2.废水治理措施:
垃圾渗滤液、初期雨水、栈桥和垃圾车运输通道冲洗水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项目渗滤液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30m3/d,主要采用“格栅预处理→调节池→厌氧系统→MBR系统→NF系统→RO系统”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回用于厂区除渣机、石灰浆制备、厂区绿化及洗车。
地坪冲洗废水、石灰浆设备冲洗废水、不能回用的冲渣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能力为72m3/d,主要采用“好氧+MBR膜”处理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厂区除渣机、石灰浆制备、厂区绿化及洗车。
3.噪声与固废治理措施:
对主要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固体废弃物采取了分类收集和分别处置措施。
三、验收监测结果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2台焚烧炉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HCl、NOx、CO、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及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标准的要求;焚烧炉的技术性能指标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1的要求。焚烧炉烟囱高度为80m,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3的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甲硫醇浓度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的要求。
2、地下水
验收监测期间,所测地下水监测点位中pH值及NH3-N、氯化物、IMn、Cu、Cd、Cr6+、Pb、总大肠菌群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Ⅲ类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厂界厂界环境噪声昼、夜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南厂界、西厂界、北厂界厂界环境噪声昼间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夜间监测值出现超标,经现场监测,项目厂界外58米处各厂界噪声昼、夜监测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经现场调查,该范围内均无环境敏感点。
3、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螯合后的飞灰浸出液中Hg、Cu、Zn、Pb、Cd、Be、Ba、Ni、Cr、Cr6+及Se浓度均满足《城市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1浸出液污染物浓度要求;螯合后的飞灰含水率和二噁英含量均满足《城市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对垃圾焚烧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要求。
(1)焚烧炉渣外售综合利用。
(2)飞灰螯合固化达到相应标准后送广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置。
(3)经浓缩脱水后的垃圾渗滤液处理系统污泥、废活性炭、袋式除尘器废布袋、生活垃圾送本厂垃圾焚烧炉焚烧。
(4)废油送本厂垃圾焚烧炉焚烧或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总量控制
根据验收监测期间数据推算,项目气污染物SO2和NOx的年排放量均低于环评预测值。项目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5、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风险防范措施检查
项目单位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广安市环境保护局备案。
项目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有:主要生产装置区域和废水处理区域进行了防渗和防腐处理;项目设置有1个180m3的垃圾渗滤液收集池和1个1500m3的垃圾渗滤液调节池(可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酸碱罐区设置有围堰;在生产装置可能有可燃或有毒气体泄漏和积聚的地方设置可燃或有毒气体探测器。厂区雨排口设置有截阀和抽排系统。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验收监测单位:谭秀梅13438081441
(2)建设单位:何云13693487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