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吉电股份公告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喜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陈喜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喜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喜庆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陈喜庆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
7月29日,吉电股份公告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7月2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喜庆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陈喜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喜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陈喜庆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陈喜庆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